爐具網訊:近日,山東省青島市萊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萊西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指出,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選擇供暖方式,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2024年,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約6.88萬戶,其中2022年新增農村清潔取暖用戶19140戶,農房節能改造試點1000戶(2022年任務分解見附件2,2023年、2024年任務由萊西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情況分解下達)。
農村地區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補貼。
分散式電代煤初裝補貼。對熱泵類電采暖設備(對設備臺數不作要求)購置、安裝及電表后管線改造等費用,按照不超過中標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5000元/戶。其中,中標價格不高于5550元的,補貼中標價格的90%,居民自行承擔10%;中標價格高于5550元的,按照5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余部分居民自行承擔。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分散式氣代煤初裝補貼。對燃氣表及表后管線、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取暖用燃氣設備 (含一臺燃氣壁掛爐和兩組散熱器)購置及安裝費用,按照不超過決算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5000元/戶。其中,中標價格不高于5550元的,補貼中標價格的90%,居民自行承擔10%;中標價格高于5550元的,按照5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余部分居民自行承擔。燃氣管網建設費用對燃氣企業按照最高4000元/戶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分散式電代煤運行補貼。一戶一表分散式電代煤用戶,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選擇執行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居民)用電按照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標準執行。每個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總用電量不高于600千瓦時的,不予補貼;總用電量高于600千瓦時但不足2600千瓦時的,對超出部分按照0.3元/千瓦時的標準據實補貼;總用電量達到2600千瓦時及以上的,補貼600元。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三年項目建設期結束后,運行補貼按照國家政策再行研究確定。
分散式氣代煤運行補貼。分散式氣代煤用戶,用氣按照民用獨戶采暖氣價標準執行。每個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總用氣量不高于100立方米的,不予補貼;總用氣量高于100立方米但不足700立方米的,對超出部分按照1元/立方米的標準據實補貼;總用氣量達到700立方米及以上的,補貼600元。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三年項目建設期結束后,運行補貼按照國家政策再行研究確定。
萊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萊西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西政辦發〔2022〕37號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萊西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已經市政府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自身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萊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萊西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
為貫徹國家、省、青島市關于大氣污染防治和清潔取暖工作的重要部署,加快推進清潔能源替代燃煤工作,進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冬季取暖清潔化水平,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據《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青島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青政辦字〔2022〕5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企業為主、政府推動、居民可承受”的方針,堅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因地制宜選擇供暖方式,宜氣則氣、宜電則電、宜可再生能源則可再生能源,積極構建綠色、節約、高效、協調、適用、安全的清潔取暖體系。2022-2024年,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改造約6.88萬戶,其中2022年新增農村清潔取暖用戶19140戶,農房節能改造試點1000戶(2022年任務分解見附件2,2023年、2024年任務由萊西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根據上級要求和實際情況分解下達)。
二、實施方式
(一)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強化政府引導推動,完善制度設計和工作機制。突出市場主導作用,鼓勵社會各方積極參與推進建設。
(二)因地制宜,分類實施。根據資源條件、經濟實力、基礎設施等條件及大氣污染防治要求,采取適宜的清潔取暖策略,按照集中和分散相結合的原則分類推進。
(三)統籌兼顧,協同推進。在推進熱源側清潔取暖改造同時,配套實施燃氣管網、城鄉配電網、熱力管網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城鄉建筑節能改造提升,保證清潔取暖效果。
三、實施步驟
(一)項目籌備。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以下簡稱“各鎮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前期宣傳動員和摸底調查等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建立計劃臺賬,落實工作責任。
(二)項目實施。各鎮政府依據實施方案,依法組織開展項目招標,施工隊伍確定,簽訂改造及服務合同、居民用戶承諾書等工作,嚴把工程建設質量和工期,每年9月30日前完成工程建設任務。鼓勵各鎮政府建設符合自身特點的清潔取暖示范村、片區,發揮示范標桿作用。
(三)項目驗收。各鎮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相關工程建設標準要求在每年10月底前做好調試驗收工作。根據財政部等4部門《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資金績效評價辦法》(財資環〔2022〕38號)等相關政策文件做好績效自評和實地核查準備工作,確保順利通過國家考核驗收。
(四)補貼發放。自2023年起,各鎮政府于每年4月30日前組織核算上一年度財政補貼資金總額,經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核定后報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于8月31日前將各類財政補貼資金撥付到位。
四、補貼政策
(一)農村地區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補貼
1.分散式電代煤初裝補貼。對熱泵類電采暖設備(對設備臺數不作要求)購置、安裝及電表后管線改造等費用,按照不超過中標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5000元/戶。其中,中標價格不高于5550元的,補貼中標價格的90%,居民自行承擔10%;中標價格高于5550元的,按照5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余部分居民自行承擔。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2.分散式氣代煤初裝補貼。對燃氣表及表后管線、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和取暖用燃氣設備 (含一臺燃氣壁掛爐和兩組散熱器)購置及安裝費用,按照不超過決算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5000元/戶。其中,中標價格不高于5550元的,補貼中標價格的90%,居民自行承擔10%;中標價格高于5550元的,按照5000元/戶進行補貼,其余部分居民自行承擔。燃氣管網建設費用對燃氣企業按照最高4000元/戶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3.分散式電代煤運行補貼。一戶一表分散式電代煤用戶,采暖期(11月至次年3月)居民(含自愿選擇執行居民分時電價政策的居民)用電按照居民階梯電價第一檔標準執行。每個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總用電量不高于600千瓦時的,不予補貼;總用電量高于600千瓦時但不足2600千瓦時的,對超出部分按照0.3元/千瓦時的標準據實補貼;總用電量達到2600千瓦時及以上的,補貼600元。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三年項目建設期結束后,運行補貼按照國家政策再行研究確定。
4.分散式氣代煤運行補貼。分散式氣代煤用戶,用氣按照民用獨戶采暖氣價標準執行。每個采暖期按照最高600元/戶進行補貼。其中,總用氣量不高于100立方米的,不予補貼;總用氣量高于100立方米但不足700立方米的,對超出部分按照1元/立方米的標準據實補貼;總用氣量達到700立方米及以上的,補貼600元。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三年項目建設期結束后,運行補貼按照國家政策再行研究確定。
(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
1.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項目。按照相關建設技術標準, 經驗收合格后,按照最高40元/平方米 (改造建筑面積)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2∶1∶1的比例分擔。
2.農房節能改造項目。按照相關建設技術標準,經驗收合格后,按照不超過中標價格的標準進行補貼,最高補貼7000元/戶。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 2.5:1:1.5 的比例分擔。
(三)超低能耗建筑建設項目。對三年項目建設期內開展的超低能耗建筑建設項目,按照最高300元/平方米標準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
(四)供熱燃煤鍋爐改造項目。對三年項目建設期內開展的供熱燃煤鍋爐“煤改氣”工程、向居民直接供熱的超低排放燃煤鍋爐和高溫水替代供熱項目,結合當年資金籌集規模和項目實施情況等綜合確定項目建設補助、運行補貼金額。
(五)農村集中供熱項目。以社區為單位實施區域集中供熱的可再生能源取暖、多能互補取暖等清潔取暖工程項目,依據建設項目的評估面積,按照55元/平方米且每戶不高于385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原則上補貼資金由中央、青島市、萊西市按照1:1:1的比例分擔。取暖管網敷設至入戶端口,戶內取暖設施由用戶自行配套。房地產開發企業配套建設的農村清潔取暖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計入房屋開發成本的,計入農村清潔取暖改造任務但不享受清潔取暖補貼政策。
(六)相關要求
1.本政策適用于列入《青島市冬季清潔取暖項目實施方案》的項目,已享受其他相關政策補貼的不可重復補貼。
2.分散式生物質不再作為農村地區清潔取暖技術方式推薦,不享受政府補貼。
3.對已經確定列入近三年拆遷計劃的區域,暫不實施清潔取暖改造。
4.分散式電代煤、氣代煤運行補貼僅針對2018年以來享受財政初裝補貼的用戶,具體補貼名單由各鎮政府核實確定。分散式電代煤運行補貼,僅針對用電性質為居民生活用電的一戶一表村民。采暖期結束后,由村民匯總采暖期總用電(氣)量,同時提交相關佐證材料,由村莊核實村民采暖期用電(氣)量及運行補貼金額后進行村內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上報至各鎮政府,各鎮政府會同供電公司及管道燃氣企業核實無誤后向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申請運行補貼。
5.涉及農村“一戶多宅”的,原則上按照一戶一宅進行補貼。
6.進行清潔取暖改造的農戶需提前簽訂統一印制的清潔取暖承諾書才可獲得財政補貼資格,承諾后續取暖季不再使用散煤取暖,嚴格按照財政補貼的清潔取暖方式取暖,不簽訂承諾書的,不享受補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市清潔取暖和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工作職能,全面統籌推進農村清潔取暖工作,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推進農村清潔取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領導小組下設市清潔取暖建設推進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擬訂年度實施方案,指導督促各鎮政府有序推進清潔取暖工作,定期調度清潔取暖工作推進情況,并將工作進展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各鎮政府負責做好調查摸底,組織轄區清潔取暖設備供應商招標及項目具體實施,協調解決工程施工中遇到的手續辦理、遷占補償、勞資糾紛等問題,做好補貼資金核算、安全管理和工程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供電公司是電代煤工程戶表及以上部分配套電網改造的實施主體,負責協助各鎮政府逐村摸清村莊現有電網及變壓器余量,為各鎮政府逐村確定電代煤改造戶數提供指導。管道燃氣企業是氣代煤工程配套燃氣管網建設的實施主體,負責摸清具備燃氣管網配套條件的村莊名單后提供至各鎮政府,為各鎮政府確定具體氣代煤改造村莊提供指導。各實施主體要按照時間節點推進工程建設,確保按期完成。
(二)落實能源保障。供電公司、管道燃氣企業加快電力和燃氣配套設施建設,保障電力供應和積極爭取上游氣源,做好電力擴容改造及儲氣調峰應急保障能力建設工作,確保清潔取暖用電、用氣需求。
(三)規范資金管理。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要加強對清潔取暖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嚴格做好農村清潔取暖工程補貼資金使用管理,實行??顚S?、專項管理,嚴禁截留、擠占、挪用和虛假冒領,防止套取補貼資金,確保資金使用合法、政策落實到位。清潔取暖年度竣工臺賬作為補貼發放的重要依據,各鎮政府應加大審查力度,提高統計精度,保證竣工臺賬數據真實準確。
(四)強化安全管理。各鎮政府要把安全擺在首位,全面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防范重大突發事件發生。特別要加強對清潔取暖產品質量、準入標準、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后期運營服務等方面的跟蹤管理,深化落實“雙安全員”制度,確保設施、設備安全。
(五)強化宣傳引導。廣泛開展清潔取暖宣傳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活動,大力宣傳清潔取暖的重要意義,普及清潔取暖知識,展示清潔取暖效果,引導城鄉居民不斷增強環保意識和安全意識,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上級政策調整,按上級政策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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