爐具網訊:近日,山東省濟寧市兗州區生態環境局印發兗州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指出,深入實施能源結構調整。持續推進煤炭消費壓減。采取“上大壓小、上新壓舊、上高壓低、上整壓散”方式,嚴格落實“五個減量替代”要求。嚴控化石能源消費,增加清潔能源供給,完成市定各年度煤炭消費壓減目標任務。
推進清潔取暖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大“氣代煤”“電代煤”覆蓋范圍。按照市下達的年度清潔取暖建設計劃,研究制定全區清潔取暖年度建設方案,強化清潔取暖能源保供,每年采暖季前完成清潔取暖建設施工和調試驗收。2022年年底前,新增集中供暖面積30萬平方米,全區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建設基本實現應改盡改,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已經“雙替代”的區域要保障設備正常運行,用得上、用得好。持續加大清潔取暖宣傳引導,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清潔取暖宣傳,引導用戶逐漸養成清潔取暖的習慣。做好已完成“雙替代”區域的散煤監管,防止散煤復燒出現面源污染。加大資金補貼力度,對完成“雙替代”區域制定最低補貼標準,對各鎮街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進行督導、調度、排名、考核。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
加強散煤銷售整治工作。加強散煤銷售網點整治。對涉煤企業開展煤質檢測,確保質量達標。加大農戶劣質散煤置換工作力度,對發現劣質散煤復燃行為的,在保障群眾供暖的情況下,由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實施散煤收繳置換,確保燃用清潔煤炭。
積極穩妥利用天然氣。工業領域在氣源保障條件較好情況下,支持發展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能源,有序適度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加快城鎮燃氣配套設施建設及改造,釋放居民用氣需求。
大力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給。以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為重點,打造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積極采取“光伏+綜合利用”“光伏+工業用地”“光伏+屋頂”等模式推進光伏發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30萬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相當于12萬噸標準煤。
提高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以提高主要部門用電占用能比重、減少化石能源消耗、提升全社會電氣化水平、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為目標,逐步擴大電能替代范圍,持續挖掘成熟領域替代深度。農業領域重點推廣電熱大棚等農產品生產“煤改電”以及農業排灌“油改電”工程;居民生活領域推廣成熟電氣化技術,加快蓄熱式電鍋爐、熱泵等技術裝備應用,提升民生用能電氣化水平。
濟寧市兗州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第一章聚力突破生態強區,建設更高品質美麗兗州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也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五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聚力突破生態強區的五年。
第一節 “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成果豐碩
“十三五”時期是兗州生態環境史上極不平凡的五年,是生態環境保護事業全面發展的五年,也是群眾生態環境滿意度不斷提升的五年。兗州區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大力實施生態強區戰略,持續強化工作措施,突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全力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污染問題,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取得豐碩成果,生態環境質量大幅度改善,“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全面完成,三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圓滿收官,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全區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初步形成。
生態環境持續改善。2020年,空氣質量優良率、綜合指數分別同比改善15.4%、11.3%,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臭氧(O3)濃度分別同比下降9.3%、15.0%、11.6%,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濃度達到國家一級標準,PM2.5、CO平均濃度改善幅度均列全市第2位,優良天數增加58天,重污染天數減少13天;與2016年相比,兗州區PM2.5、PM10、SO2、NO2濃度分別改善34.6%、28.5%、62.2%、26.5%;堅守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生態紅線,加大飲用水源地水質監測,全區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始終保持在100%;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國、省、市控考核斷面,均達到考核目標要求;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大幅提升,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100%。水生態功能逐步恢復,山東太陽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廢水治理節能減排及資源化工程獲得生態環境部和中央文明辦“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十佳環保設施,龍湖濕地公園建成開放,泗河堤頂道路竣工通車,花海彩田、青蓮公園、馬橋濕地、牛樓小鎮、大禹公園等重點項目投入運行,在全市率先實現泗河主河流域全域開發,泗河水利風景區被評為省級水利風景區。泗河兗州段、府河新兗段成功入選省級美麗示范河湖。采煤塌陷地治理成效顯著。截至2020年底,兗州區穩沉采煤塌陷地3363.19公頃,治理采煤塌陷地2781.65公頃,累計實施采煤塌陷地治理項目22個,占穩沉采煤塌陷地面積的82.71%,其中,累計完成治理兗州區歷史遺留采煤塌陷地面積1101.31公頃,占歷史遺留采煤塌陷地面積的83.99%。全面完成了雙“80%”任務目標,取得了較好的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
制度體系不斷完善。深入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成立生態環境委員會。制定出臺《濟寧市兗州區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明確各鎮街、各部門、社會各方面生態環境保護職責。建立健全考核獎懲體系,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考核、問責、激勵系列辦法,實現工作壓力層層傳導。嚴格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對固定污染源實施“一證式”管理,實現了排污許可全覆蓋,全區167家企業領取排污許可證。
精準治污水平大幅提升。先后制定出臺大氣、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考核辦法,精準管控各領域污染。實施靶向治氣。實行大氣治理“十條線”工作法,分行業領域推動治氣工作。實施重點示范區聯防聯控,高效管控各類污染源。實施秋冬季綠色管控,按照綠色錯峰、綠色施工、綠色應急豁免標準,指導企業深化治理,通過綠色管控推動全區重點行業污染治理深化升級。2020年年底前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鍋爐30臺,低氮燃燒改造燃氣鍋爐46臺,深度治理揮發性有機物企業155家、工業窯爐80座。統籌系統治水。嚴格落實“河長制”,實施“一河一策一專班”包保治污,每條河流明確專人專班,落實保障資金,重點河流斷面建設水質自動在線監測站,開展日巡查、日監測、日調度,做到問題早發現、早處置。扎實推進“四減四增”行動,強力淘汰“散亂污”及落后產能,2017年年底前共取締改造燃煤小鍋爐327臺,清理取締“散亂污”155家;2020年年底前關停煤電機組7臺、磚瓦企業3家、石材加工企業1家,淘汰國三及以下柴油貨車1317輛。
科學監管能力顯著增強。創新建立智慧環保督導調度指揮中心,累計投資400余萬元,接入廢氣、廢水、污水廠、地表水和環境空氣等在線監測數據、接入企業用電監控、企業門禁卡口監控、企業視頻監控等。指揮中心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線上發現環境問題和超標告警后,立即進行轉辦,精準控制企業排污情況,將各類環境污染消滅在萌芽狀態,較好地促進環境監管工作的開展。創新實施用電監管,89家企業接入用電監控平臺,對企業生產設備與環保治污設施的用電情況進行實時比對監控,發生異常生產及時報警提醒。創新建立網格化環境監管隊伍,設立區級環境監管網格1個、鎮街網格10個,2017年5月招聘環保輔助管理人員20名,2018年8月招聘環保專職網格員41名。將日常監管基本工作任務和職責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具體人員,使網格內各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監管,動態掌握污染源底數、及時消除環境問題。
第二節 “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面臨壓力與挑戰
“十四五”時期,兗州區生態環境保護仍然處于關鍵期、攻堅期、窗口期,與生態強區建設要求相比,生態環境保護還有較大差距,實現生態環境持續改善面臨諸多挑戰。
空氣質量達標壓力較大。2020年,兗州區PM2.5濃度51微克/立方米,超過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45.7%,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65.3%,比全省平均水平低3.8個百分點,O3濃度上升趨勢未得到根本遏制,復合污染問題日益凸顯。工業污染治理仍存在薄弱環節,VOCs全過程管控水平不高,源頭替代進展較慢,水泥、焦化等高排放行業尚未進行超低排放改造,揚塵等面源污染問題時有發生。
流域水質不穩定。河流水質年均值雖達到上級管控目標,但由于受客水水質較差、生態基流不足、汛期河道沿線面源污染、人工濕地季節性功能退化等因素的影響,月度水質超標現象仍有發生。
農村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重。畜禽養殖糞污處理處置設施建設運行不規范,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水產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和責任不明確。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推廣成本高、市場主體活力不足,秸稈禁燒壓力大。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測網絡不完善,鎮街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嚴重不足。
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存在短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支撐能力不足。源頭管控難度大,部分企業無組織排放、原輔料和工業固廢堆存、有毒有害物質跑冒滴漏等污染土壤與地下水的隱患沒有根本性消除。農用地分類管理和安全利用長效管理機制仍需完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管理和監測能力不足,現代化技術手段應用不足,不能滿足土壤環境監管需求。
減污降碳源頭治理壓力大。兗州區以煤為主的能源結構、以傳統產業為主的產業結構和以公路貨運為主的運輸結構尚未根本改變。造紙、橡膠、煤炭等主導產業普遍倚重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居高不下,土地、能耗、環境容量等指標已接近或沖破“天花板”。同時,兗州區經濟社會發展距離實現綠色轉型仍有一定差距,結構性污染與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之間的矛盾依然存在,實現高質量發展任重道遠。
環境治理大格局有待進一步深化。以綠色發展為導向的高質量發展機制需進一步健全。企業治污主體責任意識不強,依賴政府監管被動開展污染治理的情況仍然存在。全社會生態環保意識有待提高,齊抓共管的大環保格局有待進一步深化。生態環境監管力量與繁重的監管任務還不匹配,監管監測手段與信息化建設滯后,科技創新對生態環境保護的支撐作用仍需加強。
第三節開創生態強區建設新局面
當前,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已經實現,小康社會已經全面建成,生態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綠色發展理念進一步凸顯,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對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機遇新挑戰,必須科學把握新發展階段,堅定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融入新發展格局。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加快經濟社會綠色轉型,統籌推進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快建立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和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深化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淮河生態經濟帶等國家戰略,深度參與共建綠色“一帶一路”,全面貫徹魯南經濟圈一體化發展省級戰略,打造鄉村振興齊魯樣板引領區。始終保持治污攻堅方向不變、力度不減,聚力突破生態強區,建成更高品質美麗兗州。
第二章 “十四五”時期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第一節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減污降碳為總抓手,錨定生態兗州建設目標,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系統治理,統籌產業結構調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推進生態優先、節約集約、綠色低碳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面開創新時代生態強區建設新局面。
第二節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生態惠民、生態利民、生態為民,著力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幸福感、獲得感和安全感。
——堅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以碳達峰目標和碳中和愿景為引領,以減污降碳為總抓手,加快構建綠色低碳的產業體系、能源體系和交通運輸體系,有效控制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推動生態環境保護主動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
——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決守住自然生態安全邊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
——堅持統籌協調和制度創新。完善生態文明領域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健全法治體系和市場化機制,推動形成政府、企業、公眾良性互動的環境共治體系,健全生態環境監管體系,形成與治理任務、治理需求相適應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第三節主要目標
展望2035年,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碳排放達峰后穩中有降,綠色低碳發展水平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空氣質量全面達標,水環境質量持續鞏固,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環境風險得到全面管控,生態系統服務功能全面恢復;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全面建成生態強區,人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要基本得到滿足。
錨定2035年遠景目標,經過五年不懈奮斗,到2025年,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深入實施,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初步建立,“三線一單”和規劃環評有效發揮生態環境準入作用,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用地結構更加合理,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推進,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茖W實施碳達峰碳中和行動,能源資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排放強度持續降低。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空氣質量進一步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水生態功能初步得到恢復,農村黑臭水體基本消除,城鄉環境優美宜居。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鞏固提升,固體廢物與化學物質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明顯增強,固體廢棄物有效回收利用率大幅提高,輻射安全監管持續加強。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穩步提升,南四湖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保護。
第三章推動結構調整加快經濟發展綠色轉型
第一節夯實綠色發展根基
優化國土空間開發與保護格局。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推動“三線一單”數據的信息化和共建共享,加強“三線一單”在政策制定、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等方面的應用。依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將“三線一單”作為區域資源開發、布局優化、結構調整、城鎮建設、重大項目選址和審批的重要依據,統籌安排城市建設、產業發展、生態涵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優化國土空間開發布局和強度,規范國土空間開發行為,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生態空間的占用,推動形成合理有序的城市化地區、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格局。著力構建區、鎮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牽頭單位: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等,各鎮黨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和街道辦事處落實。以下各項任務均需各鎮黨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黨工委和街道辦事處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強化區域綠色發展統籌協調力度。積極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魯南經濟圈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推進區域生態共建、環境共治。加強生態環境協同治理,推進環境污染聯防聯治,促進區域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機制,完善流域水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共同推進固體廢物治理。建立健全區域內污染應急聯動機制,促進環境監測預警合作,協同應對跨區域突發污染事件。探索建立跨行政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的協調機制。(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健全完善綠色發展環境政策。強化綠色發展的政策保障,制定出臺有利于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優化的相關政策。不斷健全環境影響評價等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重點行業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落實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機制,嚴格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準入。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重大項目落地機制,推進環評審批和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制度化、規范化,為新型基礎設施、新型城鎮化以及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設開辟綠色通道,持續改善營商環境。加強能耗總量和強度雙控、煤炭消費總量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高耗能行業提高市場準入要求,嚴格實施節能審查制度,加強節能審查事中事后監管。(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第二節加快推動產業結構調整
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公布“兩高”項目清單。配合市級完成“兩高”項目聯審。2022年年底前,根據省市反饋意見,公布“兩高”項目清單。(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堅持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底線,嚴格落實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和產能總量控制剛性要求。(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發展改革局)實施“四上四壓”,堅持“上新壓舊”“上大壓小”“上高壓低”“上整壓散”。“兩高”項目確有必要建設的,須嚴格落實產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個減量替代”要求,新(改、擴)建項目要落實減量替代相關要求,已建項目要減量運行。(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依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對焦化、煤電、水泥、輪胎等重點行業嚴格執行產能置換要求,確保產能總量只減不增。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煤礦項目。嚴禁新增水泥產能。(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淘汰落后低效動能、低效產能。嚴格落實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對“淘汰類”工藝和裝備全部淘汰清出。精準聚焦煤電、水泥、輪胎、煤炭、化工、焦化等6個重點行業,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動能。進一步健全并嚴格落實環保、安全、技術、能耗、效益標準,推動低效落后產能退出。繼續實施“以煤定產”,2022年全區焦炭年產量控制在180萬噸,督促山東兗礦國際焦化有限公司按照省定焦炭產量控制目標組織生產。(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重點行業、園區綠色發展。有序推進焦化、鑄造、建材、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造紙、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的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推動重點行業加快實施限制類產能裝備的升級改造,有序開展超低排放改造。(牽頭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分局)深入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開展省級生態工業園區創建工作,推動生態工業園區創建邁上新臺階。(生態環境分局、兗州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區商務局、區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發展壯大生態環保產業。大力推動環保裝備制造產業集聚發展,積極培育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環保裝備制造企業,實現特色優勢環保裝備制造領域高端化發展。做新做優環境服務業,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環保管家、環境治理綜合托管服務等模式,提升環境治理市場化、專業化水平。推動生態環保產業與5G、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提高產業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大對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培育支持為環保產業提供技術信息、人力資源、綠色金融、管理咨詢等服務的專業機構。強化金融支持。組織開展全區生態環保產業統計調查,將生態環保產業企業納入金融輔導;宣貫《山東省環保金融政策一本通》,指導企業用好用足環保金融政策。推進產業規范有序發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的自律作用,引導企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科技局)
構建綠色產業鏈供應鏈。推動建立以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的采購、生產、營銷、回收及物流體系。積極應用物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建立綠色供應鏈管理體系。推動造紙、建材、化工等重點行業打造循環經濟產業鏈,打造完整的工程機械、農機機械、專用車、礦采機械零部件再制造產業鏈。鼓勵企業開展綠色設計、選擇綠色材料、使用再生資源,培育一批綠色設計示范企業、綠色工廠,實施綠色采購、推行綠色包裝、開展綠色運輸、做好廢棄產品回收處理,實現產品全周期的綠色管理。(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區科技局、生態環境分局)
大力推進清潔生產。加強建設項目和產品設計階段清潔生產。新(改、擴)建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時,應分析論證原輔料使用、資源能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廠內外運輸方式以及污染物產生與處置等,對使用的清潔生產技術、工藝和設備進行說明,相關情況作為環境影響評價的重要內容。鼓勵企業在產品和包裝物設計時充分考慮其在生命周期中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影響,優先選擇無毒、無害、易于降解或者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嚴格執行產品能效、水效、能耗限額、污染物排放等標準。強化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實施能量系統優化、節能技術改造等重點工程。開展重點行業和重點產品資源效率對標提升行動,實施能效、水效“領跑者”制度。以焦化、鑄造、建材、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重點,開展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引導鼓勵企業開展自愿性清潔生產審核。完成年度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任務。按照省有關部署,將碳排放績效納入清潔生產審核,發揮清潔生產對碳達峰、碳中和的促進作用。(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科技局)
第三節深入實施能源結構調整
持續推進煤炭消費壓減。采取“上大壓小、上新壓舊、上高壓低、上整壓散”方式,嚴格落實“五個減量替代”要求。嚴控化石能源消費,增加清潔能源供給,完成市定各年度煤炭消費壓減目標任務。至2022年年底,非化石能源消費總量進一步提升,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規模達到22.16萬千瓦。至2025年年底,煤炭消費比重下降至77%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提高到10%以上。(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
推進清潔取暖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大“氣代煤”“電代煤”覆蓋范圍。按照市下達的年度清潔取暖建設計劃,研究制定全區清潔取暖年度建設方案,強化清潔取暖能源保供,每年采暖季前完成清潔取暖建設施工和調試驗收。2022年年底前,新增集中供暖面積30萬平方米,全區農村地區清潔取暖建設基本實現應改盡改,已完成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防止散煤復燒。已經“雙替代”的區域要保障設備正常運行,用得上、用得好。持續加大清潔取暖宣傳引導,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清潔取暖宣傳,引導用戶逐漸養成清潔取暖的習慣。做好已完成“雙替代”區域的散煤監管,防止散煤復燒出現面源污染。加大資金補貼力度,對完成“雙替代”區域制定最低補貼標準,對各鎮街補貼資金發放情況進行督導、調度、排名、考核。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養殖業及農副產品加工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替代。(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散煤銷售整治工作。加強散煤銷售網點整治。對涉煤企業開展煤質檢測,確保質量達標。對無照經營的劣質散煤銷售網點和違法經營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和取締。對為非法銷售劣質散煤提供場地和工具的,依法查處。緊盯原散煤經營者、原散煤經銷點,嚴防重操舊業。對重點部位、重點區域,特別是非法小煤場和已取締的散煤網點,進行嚴格檢查,加強對走街串戶、游擊兜售等非法經營散煤行為的檢查整治,杜絕劣質散煤進村進戶。(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強化散煤網格化監管。以“屬地監管、聯防聯控”為主要原則,有效阻斷非法銷售劣質散煤渠道。加強禁用劣質散煤宣傳,通過網格化監管,實現劣質散煤管控“全覆蓋、無盲區、零死角”的目標。加強散煤復燃監督檢查,綜合運用網格員巡查、無人機飛檢、紅外遙感監測等方式,加強對沿街商鋪、涉農等環節燃煤使用監管,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及流動攤販的散煤使用的排查力度,堅決打擊違法違規使用劣質散煤行為,嚴防散煤復燃。加大農戶劣質散煤置換工作力度,對發現劣質散煤復燃行為的,在保障群眾供暖的情況下,由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實施散煤收繳置換,確保燃用清潔煤炭。(責任單位:各鎮(街道)政府(辦事處))
積極穩妥利用天然氣。工業領域在氣源保障條件較好情況下,支持發展天然氣冷、熱、電三聯供分布式能源,有序適度發展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交通領域以公交出租、長途重卡和通勤作業等車輛為重點,加快推進交通領域天然氣應用。加快城鎮燃氣配套設施建設及改造,釋放居民用氣需求。(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大力增加可再生能源供給。以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為重點,打造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示范基地。積極采取“光伏+綜合利用”“光伏+工業用地”“光伏+屋頂”等模式推進光伏發電。積極推進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裝機規模達到30萬千瓦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量相當于12萬噸標準煤。(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提高終端用能電氣化水平。以提高主要部門用電占用能比重、減少化石能源消耗、提升全社會電氣化水平、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為目標,逐步擴大電能替代范圍,持續挖掘成熟領域替代深度。工業領域持續推廣工業電鍋爐、工業電窯爐,推進“以電代煤”“以電代油”;農業領域重點推廣電熱大棚等農產品生產“煤改電”以及農業排灌“油改電”工程;交通領域全面推廣電驅動裝卸和機場橋載設備供電等技術,加快空陸電系統建設,實施車輛“油改電”工程,推動交通用能清潔化。居民生活領域推廣成熟電氣化技術,加快蓄熱式電鍋爐、熱泵等技術裝備應用,提升民生用能電氣化水平。(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持續推進交通運輸結構調整
提升鐵路貨運比例。大力推進“公轉鐵”,減少公路貨運周轉量,基本形成大宗貨物和集裝箱中長距離運輸以鐵路運輸為主的格局。支持焦化等大宗貨物年運輸量150萬噸以上的大型工礦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新(改、擴)建鐵路專用線。至2022年年底,鐵路貨物發送量(國鐵部分)完成190萬噸,繼續推動保持公路運輸比例由增轉降趨勢。至2025年年底,鐵路貨運量占比力爭提高0.5%。(區發展改革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自然資源局、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實施車機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推進老舊貨車淘汰工作。到2023年,全部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加快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運柴油貨車。到2025年,完成濟寧市下達的國四排放標準營運柴油貨車淘汰任務。擴大全區移動源高排放控制區范圍。(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國六、新能源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更新迭代。加大新能源機動車更新迭代力度,加快推動機動車新能源化發展,持續推進清潔柴油車(機)行動。2022年底前,新能源和國六排放標準貨車保有量占比超過10%,新能源和國三(含國三)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比例原則上不低于60%。新建小區配套高比例的充電樁車位。有序推廣清潔能源汽車,加大推進城市公共交通、公務用車電動化進程,在用財政資金購買交通車輛(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防汛搶險救災等特殊工作要求外)用能清潔化比例達到100%;社會車輛用能清潔化比例提高到5%。(生態環境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公安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局、區國資運營服務中心、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國網濟寧供電公司兗州供電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構建綠色城市流通體系。加強商貿流通標準化建設和綠色發展。推進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發展綠色倉儲,鼓勵和支持在物流園區、大型倉儲設施應用綠色建筑材料、節能技術與裝備以及能源合同管理等節能管理模式。完善倉儲配送體系,建設智能云倉,鼓勵生產企業商貿流通共享共用倉儲基礎設施。(區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郵政管理局、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積極開展農業投入與用地結構調整
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深入實施農藥化肥減量增效行動,全面實施節水、減肥、控藥行動。加強農業投入品規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體系,嚴格執行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標準。在糧食主產區等重點區域大力普及測土配方施肥、推廣應用配方肥。大力推廣緩控釋肥、生物肥等新型肥料。推廣水肥一體化、機械深耕、種肥同播等施肥技術。推廣生態防控、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綠色防控技術和植保無人機等先進施藥機械。指導社會化服務組織開展農作物病蟲草害專業化統防統治。到2025年,單位耕地面積化肥施用量較2020年下降6%左右,單位農作物種植面積化學農藥使用量較2020年下降10%左右。(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大力推廣應用有機肥。加快推進種養結合生態循環農業,推廣畜禽糞污全量收集還田利用等技術模式。引導農民積造施用有機肥,鼓勵規模以下畜禽養殖戶通過配建糞污處理設施、委托協議處理、堆積發酵就地就近還田等不同方式,促進畜禽糞污低成本還田利用,推動種養循環,改善土壤地力。提升有機肥規?;a能力,支持、引導社會力量興辦有機肥企業。借鑒省內外農業農村有機廢棄物綜合利用先進經驗,著力構建“收集-轉化-應用”三級網絡體系,提高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全區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保持92%以上。(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事業發展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1:結構調整重點工程
1.重點行業綠色化改造工程。加快產業集群綠色化改造。針對焦化、鑄造、建材、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造紙、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實施全流程清潔化、循環化、低碳化改造項目。推動生態工業園區建設。
2.發展壯大生態環保產業。積極培育技術先進、管理科學的環保裝備制造企業,實現特色優勢環保裝備制造領域高端化發展。做新做優環境服務業,推動生態環保產業與5G、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加大對生態環保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推進產業規范有序發展,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的自律作用,引導企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
3.煤炭消費壓減工程。實施燃煤鍋爐和燃煤機組淘汰工程,淘汰全部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實施鄒縣電廠、濟寧華源熱電廠至兗州區熱源替代管網工程。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完成農村地區散煤替代任務。實施一批清潔能源利用工程。加強集中供熱和清潔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實施一批氣代煤清潔能源供熱工程,實施重點工業園區集中供熱改造工程以及城市清潔能源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4.柴油貨車淘汰工程。大力淘汰老舊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到2025年,完成市分解的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中重型運營柴油貨車淘汰任務。
第四章控制溫室氣體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第一節開展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
制定實施二氧化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落實以二氧化碳排放強度控制為主、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分解落實市下達的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任務,明確重點行業二氧化碳排放達峰目標,制定達峰行動方案,強化各領域各層級的貫徹落實。探索在能源、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制定達峰專項行動方案。加強達峰目標過程管理和評估監督。(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深入推進碳達峰行動。堅決落實國家“雙碳”戰略,嚴格執行濟寧市碳達峰工作方案部署,嚴格落實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制度,加快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配合濟寧市建立覆蓋重點領域的能耗統計監測體系,支持重點排放單位參與全國碳排放交易。以能源、工業、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領域和建材、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深入開展碳達峰行動。到2025年,建材行業率先達峰,化工行業單位能耗銷售收入提高到3萬元/噸標準煤。加大對企業低碳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鼓勵降碳創新行動。開展多層級“零碳”體系建設,深化低碳試點示范,開展低碳社區試點。(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科技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國家、省、市要求,逐步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推進碳排放服務體系建設。以油氣系統、污水處理廠、農業等為重點,加強甲烷、氧化亞氮、氫氟化碳等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管理。健全排放源統計調查、核算核查、監管制度,將溫室氣體管控納入環評管理。(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加強溫室氣體排放控制
控制工業過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動建材、化工等領域工藝技術升級,控制工業過程二氧化碳排放。推動煤電等行業開展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示范工程。加大對二氧化碳減排重大項目和技術創新扶持力度。(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
控制交通領域二氧化碳排放。大力發展低碳交通,加快發展鐵路等低碳運輸方式,推動航空、公路運輸低碳發展,發展低碳物流,2025年年底前,營運車輛單位運輸周轉量二氧化碳排放下降達到市要求。推廣節能和新能源車輛,加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開發與推廣。(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控制建筑領域二氧化碳排放。構建綠色低碳建筑體系,全面推行綠色建筑,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建材、再生建材。積極發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2025年年底前,城鎮新建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面積占比達到90%。持續推進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綠色節能改造,加強對公共建筑用能監測。加大對超低能耗建筑等技術的開發和推廣。2025年年底前,達到市下達的公共機構單位建筑面積能耗、人均綜合能耗下降目標。(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控制非二氧化碳溫室氣體排放。開展油氣系統甲烷控制工作。實施全氟化碳等含氟溫室氣體和氧化亞氮排放控制,推廣六氟化硫替代技術。加強標準化規模種植養殖,選育高產低排放良種,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控制農田和畜禽養殖甲烷和氧化亞氮排放。加強污水處理廠甲烷排放控制、回收利用。(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積極落實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加強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與應對。開展氣候變化風險評估,識別氣候變化對敏感區水資源保障、糧食生產、城鄉環境、人體健康、生態安全及重大工程的影響,開展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管理。完善防災減災及風險應對機制,提升風險應對能力。著力增強農業抗御自然風險能力,提高農業生產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加強主要糧食作物區農業氣象災害應對防范體系建設。統籌提升城鄉極端氣候事件監測預警、防災減災綜合評估和風險管控能力,制定應對和防范措施。(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氣象局、區發展改革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應急局)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管理。開展溫室氣體統計核算工作,編制溫室氣體排放清單。加強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管理,做好定期評估工作。將應對氣候變化要求納入“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通過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推動區域、行業和企業落實煤炭消費削減替代、溫室氣體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積極配合做好化工行業建設項目碳排放環境影響評價試點工作。推動低碳產品政府采購、企業碳排放信息披露。加強碳排放權交易監督管理。強化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第二個履約周期的管理,指導重點排放企業積極參與碳市場交易,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重點行業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統計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
實施溫室氣體和污染物協同控制。推動應對氣候變化與環境污染防治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制定工業、農業溫室氣體和污染減排協同控制方案,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加強污水、垃圾等集中處置設施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2:應對氣候變化重點工程
1.節能降碳工程。實施鍋爐、煤電節能減排升級改造工程。開發推廣交通行業節能低碳技術,建設一批交通行業節能低碳項目。
2.全流程二氧化碳減排工程。深化低碳試點示范,探索開展近零或零碳排放重大示范工程。在煤電、煤化工等行業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全流程示范工程。
第五章強化協同控制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第一節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科學謀劃空氣質量達標進程。編制實施空氣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明確“十四五”空氣質量階段改善目標及空氣質量達標期限、各階段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和空氣質量達標路線圖,并向社會公開。(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協同開展PM2.5和O3污染防治。針對夏秋季以O3為首要污染物和秋冬季以PM2.5為首要污染物的污染天氣,實施季節性差異化管控措施,穩步增加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統籌考慮PM2.5和O3污染特征,加強重點時段、重點領域、重點行業治理,強化分區分時分類差異化精細化協同管控。制定O3協同控制政策,全面排查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涉VOCs產排現狀,編制涉VOCs排放源清單。在夏季以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行業為主,加強氮氧化物、甲苯、二甲苯等PM2.5和O3前體物排放監管;在秋冬季以移動源、燃煤源污染管控為主,強化不利擴散條件下顆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排放監管。(生態環境分局、區商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優化重污染天氣應對體系。持續完善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能力建設,進一步提升準確率。完善PM2.5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的啟動、響應、解除機制。探索輕、中度污染天氣應對機制,完善O3重污染天氣應對機制,落實國家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分級和應急減排的實施范圍。推進重污染績效分級管理規范化、標準化,完善差異化管控機制,引導幫扶企業提高績效等級。研究實施分行業、分區域的差別化錯峰減排,降低區域和時間上的污染峰值。完善應急減排信息公開和公眾監督渠道。到2025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交通運輸局)
第二節深化工業污染源治理
強化企業煙塵治理。強化企業無組織排放粉塵管理,物料須密封或封閉儲存,針對塊狀、粒狀物料須配合抑塵網妥善儲存;進出廠車輛應及時清洗輪胎,實現封閉運輸;及時升級、更換料倉,貯場內配置霧炮機等抑塵設備,并穩定投入使用;強化企業邊界的網格化監管,杜絕偷排直排現象。(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推進實施工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加強燃煤機組、鍋爐超低排放運行管控,按照水泥、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推進濟寧市兗州區嵫山水泥廠、山東兗礦國際焦化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強化國際焦化治理提升,鼓勵將儲煤方式由貯煤場堆放改為筒倉儲存;汽車出廠時實行輪胎清洗管理,避免攜帶至廠區外形成粉塵無組織排放;配備清潔車定時清潔路面,完善路面清掃制度,對重點區域進行粉塵監控;對儲罐添加氮封系統,減少呼吸損失;定期開展LDAR檢測與修復;鼓勵在化產區周邊設置PAMS系統,監測臭氧前驅體無組織排放情況;對污水處理過程廢氣部分未加蓋的缺氧池、曝氣池等實施加蓋;污水處理廢氣收集后連接至焦爐、鍋爐等燃燒系統進行燃燒處理。(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實施VOCs全過程污染防治。實施低VOCs含量工業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原輔料使用替代,新、改、擴建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含VOCs原輔材料使用項目,原則上使用低(無)VOCs含量產品。到2025年,全區至少建立3個低VOCs含量原輔料使用替代試點項目;全區溶劑型工業涂料、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和15%,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下降20%。到2025年,VOCs、NOx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臭氧濃度增長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實現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組織開展有機廢氣排放系統旁路摸底排查,取消非必要的旁路,確因安全生產等原因無法取消的,安裝有效監控裝置納入監管。動態更新VOCs排放清單,分析對O3生成有重要貢獻的涉VOCs行業,制定強化管控措施,擴大在線監測設備覆蓋范圍,并引入績效分級管理機制。開展成品油、有機化學品等涉VOCs物質儲罐排查。2025年年底前,儲油庫和年銷售汽油量大于3000噸的加油站安裝油氣回收自動監控設備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完成全區在營加油站監督檢查全覆蓋。重點檢查汽油年銷量小于3000噸的加油站,對于氣液比不合格等問題,建立問題臺賬,依法依規處理。因地制宜推進工業園區、企業集群VOCs“綠島”項目,統籌規劃、分類建設集中涂裝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推動企業持續、規范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收集全部吹風氣、弛放氣,做到廢氣“應收盡收”;加強揮發性有機原料及輔料密封管理;化工園區安裝PAMS系統,實時掌握企業VOCs排污狀況。加強監督檢查,每年臭氧污染高發季前,對LDAR開展情況進行抽測和檢查。利用專家、執法、監測力量幫扶企業,發現并解決VOCs治理中存在的問題,提高企業治理水平。通過走航監測、人工執法監測、智能在線監測等手段,精準發現無組織排放等涉VOCs問題,切實保證減排效果。(生態環境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科技支撐。運用氣溶膠激光雷達、機動車黑煙抓拍系統、紅外熱感應成像儀、VOCs走航車、六參數微型站、便攜式監測儀器,加強VOCs等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配合市生態環境局,在化工園區安裝VOCs在線監測PAMS系統,實現VOCs排放實時監測。鼓勵在重點企業廠界四角布設六參數和VOCs在線監測設備,鼓勵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安裝微型站,防止偷排直排。(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加強線上線下聯動執法。持續開展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和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加強生態環境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聯合督辦等工作機制。開展“自動監測和電量監管全程監控+問題線上整改審核”全閉環非現場執法檢查。依托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實施差異化執法,完成正面清單動態調整。(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強化車油路聯合防控
加強機動車全流程污染管控。加強新車源頭管控,嚴格執行國家新生產機動車排放標準,加大機動車、發動機新生產、銷售及注冊登記環節監督檢查力度,主要車(機)型系族年度抽檢率達到80%以上。實施柴油貨車排放常態化執法檢查,在主要物流通道、集中停放地、物流園區、入兗主要通道等區域開展尾氣排放日常執法檢查,定期開展專項行動,依法查處尾氣超標排放、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OBD數據造假等違法行為;對貨車尿素加裝使用情況開展路檢路查。加大對渣土車、混凝土車、無牌車輛闖禁區、拋撒滴漏、不按許可路線、時間通行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糾力度。針對冒黑煙三輪車等運輸工具,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和處罰力度。逐步擴大車輛高排放控制區范圍,將城市規劃區和工業集中區劃定為高排放車輛禁行區。(區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強道路交通管控工作。早晚高峰期加大交通疏導力度,減少車輛怠速行駛,降低氮氧化物排放;優化全區交通信號燈,設置左轉借道、進出城上下班高峰路段潮汐道路,提高暢達率;疏導重點路段柴油車擁堵,及時化解柴油車怠速污染。(責任單位:區交警大隊)
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治理。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定位管理,基本消除未登記、未監管現象。開展銷售端前置編碼登記工作,實現源頭監管。到2022年,將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擴大至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駐地,在用機械以及新增國三機械全部安裝實時定位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持續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執法檢查和排放抽測工作,推動國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淘汰更新,統籌推進“油品、機械、場地”系統治理。2022年年底前,城區及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駐地依法劃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區域。2022年年底前,城區范圍內施工工程所需渣土車力爭實現50%替換國六或新能源車輛。2025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國一及以下排放標準或使用15年以上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具備條件的允許更換國三及以上排放標準的發動機。加大聯合監督和執法檢查力度,建立多部門常態化聯合監督檢查機制。將在用非道路移動機械執法檢查納入年度執法計劃,重點開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督抽測,每年隨機抽取部分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排氣檢測,超標排放的不得使用,并依法處罰。各有關部門要配備尾氣檢測設備,現場進行初檢,對監測超標車輛推送至生態環境部門進行處罰。(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商務局、區國資運營服務中心、區市場監管局、區水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油品管控工作。建立常態化油品監督檢查機制。開展生產、銷售、使用環節車用油品質量日常監督抽查抽測,集中打擊劣質油品存儲銷售集散地和生產加工企業,清理取締黑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切實保障車用油品質量。加快推進全區所有加油站三級油氣回收整改進度,禁止掛槍加油,提倡持槍加油。5至9月10:00-18:00高溫時段,所有加油站停止卸油作業,引導加油站降價促銷活動調至17時至次日8時,減少油氣揮發。落實在用汽油、柴油等油品的溯源機制,不斷完善在用油品溯源程序。嚴查全區加油站油品質量,確保使用國Ⅵ柴油、汽油;嚴查工地非道路移動機械加油臺賬,確保使用國Ⅵ柴油;利用紅外熱感應成像儀巡檢加油站,嚴查跑冒滴漏。(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區應急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探索建立非道路移動機械流動供油機制。允許使用流動供油方式,由加油站向區域內施工工地、物流園區、重點使用機械企業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銷售車用柴油,破解“最后一公里”加油難問題。銷售、使用的車用柴油質量要符合現行油品質量標準要求。用油單位必須與加油站簽訂采購合同,并取得采購發票,方可采用流動供油方式。加油站要符合《山東省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管理暫行規定》(魯商字〔2021〕81號)等要求。加油站、用油單位必須使用取得危險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運輸車輛配送或自提,并隨車攜帶采購合同、采購發票原件或復印件。運輸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9號)等相關規定。(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商務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嚴格揚塵源污染治理
嚴格降塵監測考核。平均降塵量不得高于7.5噸/月·平方公里。實施降塵量考核獎懲,壓實各鎮街、各部門揚塵污染防治責任,建立揚塵污染防治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加強施工揚塵精細化管控。建立并動態更新施工工地清單。全面推行綠色施工,將揚塵污染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造價,各類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措施,建筑、拆遷、道路、水利等施工工地嚴格落實揚塵污染防治“8個100%”等導則要求,杜絕建筑工地揚塵管理粗放現象。規模以上工地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設施,并接入當地監管平臺。全區各類施工工地必須將PM10揚塵在線監測數據和視頻監控系統數據傳輸至行業監管部門和兗州區智慧環保督導調度指揮中心,數據需為國標監測設備采集。嚴格落實施工工地揚塵管控責任,制定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嚴格落實拆遷工程抑塵各項措施,進一步落實有專班、有方案、有設備的“三有”要求,確保全程濕法作業、現場苫蓋、密閉運輸;裸露及時用6針以上的密目網苫蓋,要及時更換破損防塵網,長期裸露地表可播撒野草種子,綠化抑塵。利用工地揚塵在線數據考核排名,強化問責考核機制。完善施工工地檢查制度,改進檢查方式,建立工地揚塵管理基本信息臺賬,實地核查并依據標準對工地達標情況進行確認,動態更新完善臺賬。對揚塵管控不到位的,對建筑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信息依法依規納入建筑市場信用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公路局)
提高道路揚塵綜合治理水平。加強城區道路保潔。加強城區道路管理工作,機動車道、人行道路面保潔質量應達到“道牙無塵、路無雜物、設施整潔、路見本色”標準;提高道路機掃覆蓋率,2025年底前,力爭城區機掃率達95%以上;重點區域實施精細化保潔。強化數據指導作業調度,實時研判、調整道路機械作業方式,加大道路灑水、霧炮等作業頻次。(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做好縣鄉公路保潔。認真執行行業管理標準,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做好日常保潔工作。及時督導修復縣鄉公路損毀路段,持續推進縣鄉公路提升改造工作。(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強化國省道保潔。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做好日常保潔工作。(責任單位:區公路局)加強渣土車管控工作。建設全區渣土車監管平臺,實施“陽光運輸”,劃定通行時間和通行路線,通過GPS定位實施監督。做好渣土車輛管控,嚴格落實建筑渣土管理工作導則,確保車身干凈、不得拋灑,科學劃定渣土運輸時段和行駛路線。加強路檢路查,嚴格執行渣土車“陽光運輸”,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時間、路線運輸,不落實裝載要求、無證上路、遺撒、滴漏或者揚散物料的行為。(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警大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實施積塵負荷監測。持續開展道路積塵負荷走航監測,研判重點道路積塵負荷變化情況,定期通報走航監測結果。(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加強企業揚塵污染管控。加強煤礦煤場揚塵管控工作。嚴格落實《濟寧市煤電企業堆場揚塵治理工作導則》,推進煤礦煤場煤炭儲存、輸送密閉化,推進煤礦煤場運輸車輛秋冬季綠色化,噴淋、視頻及PM10監控設備要完好并正常使用。(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加強商品混凝土揚塵管控工作。強化對商品混凝土企業揚塵監管,提升揚塵監管水平。加強商品混凝土企業易揚塵物料不覆蓋、車輛出廠不洗車、收塵抑塵措施等問題的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視頻監控穩定運行。(責任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加強企業污染管控工作。強化企業的排污監管,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社會責任,主動承擔治污主體責任,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提高環境執法針對性、精準性,嚴厲打擊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超標排污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推進裸地、堆場揚塵污染控制。對城市公共區域、長期未開發的建設裸地,以及廢舊廠區、閑置空地、院落、物流園、大型停車場等進行排查建檔,并采取綠化、硬化、清掃等措施減少揚塵。物料堆場全面完成圍擋、苫蓋、自動噴淋等抑塵設施建設和物料輸送系統封閉改造,鼓勵有條件的堆場實施全封閉改造。(生態環境分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推進其他涉氣污染源治理
推動大氣氨排放控制。探索建立大氣氨規范化排放清單,摸清重點排放源。嚴格執行重點行業大氣氨排放標準。強化企業氨逃逸管控。逐步建立健全監測監控體系,對氨排放口安裝氨逃逸監測設備;注重氨流量是否分布均勻、煙氣溫度是否過低,及時關注影響脫硝穩定運行的工作參數;及時更換催化劑,防止因催化劑失活造成反應效果變差,減少氨逃逸量。電廠推廣尿素替代氨,減少氨運輸、存儲可能造成的氨逃逸問題。對SCR設備、流場和噴氨布點進行優化,實施精準噴氨以提高氨的利用率。(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推進養殖業、種植業大氣氨排放控制,加強源頭防控,優化肥料、飼料結構。(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服務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餐飲油煙污染治理。嚴格落實餐飲油煙導則要求,加大建成區餐飲企業油煙治理工作,對餐飲企業油煙凈化設施安裝、使用、清洗情況,以及油煙排放指標數據進行周期性檢查,對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企業要求定期對油煙凈化設施進行清洗維護,嚴查清洗記錄表,確保油煙凈化裝置正常使用,嚴禁出現油煙直排和露天燒烤行為;對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油煙排放指標數據不達標的餐飲單位要求立即責令限期整改。選取餐飲企業比較集中地段,探索建設餐飲油煙示范街,帶動提升全區餐飲油煙治理整體水平。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以及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內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異味、廢氣的餐飲服務項目。(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加強有毒有害氣體治理。加強惡臭、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防控,對惡臭投訴較多的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安裝電子鼻。加大其他涉氣污染物的治理力度,強化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基于現有煙氣污染物控制裝備,推進工業煙氣中三氧化硫、汞、鉛、砷、鎘等多種非常規污染物強效脫除技術的研發應用。加強生物質鍋爐燃料品質及排放管控,禁止摻燒垃圾、工業固廢,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到鍋爐排放標準和重點區域特別排放限值要求的生物質鍋爐進行整改或淘汰。(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第六節加強環境空氣污染高值區治理
推進高值區識別、消除閉環管理工作?;诟呙芏拳h境空氣自動監測網絡,運用多污染物協同監測、環境質量與污染源關聯分析、電量監控、走航監測等手段篩選高值區,依托專家團隊,開展對高值區的空間分布、污染類型和污染成因分析,確定治理重點,提出相關措施及建議,落實問題整改。對高值區加強執法檢查,立案查處相關違法企業,消除高值區問題隱患,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專欄3:大氣污染治理重點工程
1.污染物深度治理工程。在熱力、建材等重點行業實施一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深度治理工程或提升改造工程。實施山東康迪泰克工程橡膠有限公司車間廢氣深度治理項目,擬對全廠除煉膠車間外其余車間的廢氣治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具體建設方案為:將硫化一車間現有“活性炭吸附”裝置拆除,新增3套“高壓靜電油煙凈化器+噴淋塔+三級干式過濾+沸石蜂窩吸附+催化燃燒”裝置;將硫化二車間和膠管車間現有“活性炭吸附”裝置拆除新增2套“電捕焦油器+靜電油煙凈化器+噴淋塔+三級干式過濾+沸石蜂窩吸附+催化燃燒”裝置;將浸膠線及配料間現有″活性炭吸附″裝置拆除新增1套“熱交換冷凝除油器+預處理+靜電油煙凈化器+三級干式過濾+固定沸石床吸附+催化燃燒”裝置。處理風量含計為58萬m3/h。實施濟寧市兗州區嵫山水泥廠超低排放改造項目,使得110萬噸水泥粉磨技術改造項目達到超低排放要求。實施山東兗礦國際焦化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項目,增加濕電除塵等有組織改造項目,以及卷簾門、洗車臺,篩、儲焦除塵氣力輸灰改造等無組織改造項目。
2.VOCs綜合治理工程。重點行業建立完善源頭替代、過程管控和末端治理的VOCs全過程控制體系,在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實施一批含VOCs產品源頭替代項目。在有機化工、焦化、橡膠等行業實施一批VOCs提標改造工程。實施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升級改造與監控工程。
3.移動源聯合防控工程。實施老舊工程機械升級改造項目。提升移動源監管能力,實施機動車遙感監測系統建設項目、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系統建設項目、工程機械定位和實時排放監控系統建設項目。
4.揚塵精細化管控工程。在水泥、焦化等行業實施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精細化管控項目。
第六章深化“三水”統籌持續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
第一節加強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
強化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統籌管理。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實施生態環境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管理。強化水資源利用管理。落實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進黃河流域水資源超載治理。在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的約束下,落實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2025年年底前,單位國內生產總值用水量下降率完成市下達的任務目標。建立完善的河流水生態環境質量監控體系,保障生態用水,促進水生態恢復。加強水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制定《濟寧市兗州區南四湖流域汛前水質保障行動方案》和區《南四湖流域生態保護2022年度推進方案》。持續削減主要水污染物排放總量,2025年年底前,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完成市下達的任務目標。探索加強總氮總磷排放控制。分批分級推進實施美麗幸福河湖創建,到2025年,建設21條美麗幸福河湖。(區發展改革局、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自然資源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事業發展中心、區統計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地表水與地下水協同防治。統籌區域地表水、地下水生態環境監管要求,篩選典型區域開展地下水-地表水污染協同防治示范。加強煤礦開采區、化學品生產企業、工業聚集區等地下水與地表水水利交換較為頻繁區域的環境風險防范。(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自然資源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強化上下游聯防聯控。形成流域上下游聯合監測、聯合執法、應急聯動、信息共享的協同推進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跨界流域上下游突發水污染事件聯防聯控機制,加強研判預警、攔污控污、信息通報、協同處置、糾紛調處、基礎保障等工作,防范重大生態環境風險,編制“一河一策一圖”應急處置方案。(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
深化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目標管理。完善分區管理體系,實施分類分區管控,逐一排查國控、省控、市控、縣控斷面水質達標狀況。對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斷面,制定并實施限期達標方案。加強河湖水質監控、考核和責任追究。因地制宜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城市水質指數。依托排污許可證,逐步實現“水體-入河湖排污口-排污管線-污染源”全鏈條管理的水污染物排放治理體系。到2023年,國、省控考核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Ш類)比例達到100%。(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加強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深入推進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管理,剔除地質環境影響后,區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均達到或優于Ш類。加強農村水源地保護,2025年年底前,完成“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勘界立標。加強“千噸萬人”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健全部門間監測數據共享機制。加大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出水等飲用水安全狀況信息公開力度。健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管理檔案。加強重點水源和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開展水源地新污染物監測和防控研究,探索開展生物綜合毒性預警監測試點。提升飲用水水源水質保障水平,2025年年底前,區級城市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100%。(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務局、區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黃河流域水生態保護治理。出臺《濟寧市兗州區“十四五”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濟寧市兗州區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2022年工作要點》,統籌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強化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治理,全面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要求,實施深度節水、控水行動,嚴控高耗水行業發展。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完成黃河流域排污口整治。(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發展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梳理形成需新建人工濕地清單,加快實施人工濕地建設,推進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在河道兩側灘地建設集面源污染攔截、雨水資源涵養、生態修復等功能于一體的緩沖帶,到2025年,完成市級要求的緩沖帶修復或建設任務。建立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及緩沖帶運營管護長效機制,保障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運營效果。(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深化水污染防治
實施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深入開展縣控及以上斷面所在河流入河排污(水)口溯源整理及規范化管理工作,逐一明確入河排污(水)口責任主體。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實施入河排污(水)口分類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2023年年底前,完成44個入河排污(水)口整治任務。(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
狠抓工業污染防治。嚴格執行南四湖流域水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加強全鹽量、硫酸鹽、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推進化工等工業園區雨污分流改造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加大現有工業園區整治力度,全面推進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污水管網排查整治。鼓勵化工園區實施化工企業廢水“一企一管、明管輸送、實時監測、統一調度”,實現園區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第一時間鎖定超標來水源頭,及時有效處理處置。鼓勵有條件的園區引進“環保管家”服務,提供定制化、全產業鏈的第三方環保服務,實現園區污水精細化、專業化管理。(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快城鎮水污染防治。開展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能力評估,開展差別化精準提標,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并適度超前。加強建制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并實現穩定運行,到2023年,建制鎮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85%以上。(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實施“兩個清零、一個提標”行動。全面開展雨污合流管網排查,科學改造城區70條道路61.9公里雨污合流管網,2023年年底前實現城區雨污合流道路“清零”。全區城市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年度任務。(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鞏固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果,建立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及時將反彈的和新發現的黑臭水體納入清單督促治理。加快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和評估工作,每季度向社會公開治理進展情況。(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水務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推廣污泥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2025年年底前,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以上。(牽頭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加強面源污染治理。推進沿河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整治。落實濟寧市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整治實施方案,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積極創建國家級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示范縣。結合河長制,開展汛前沿河垃圾、農作物秸稈、畜禽糞污堆放點清理整治。(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獸醫事業發展中心、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控制城市面源污染。加強洗車、餐飲、洗滌等單位排污管理,對排水管網、檢查井、城區河道定期開展清淤疏浚。(責任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第三節強化生態需水保障
實施節水行動。擴大節水灌溉規模,發展節水種植。嚴格電力、造紙、化工、食品和發酵等高耗水行業用水管理,推進企業和園區串聯用水、分質用水、一水多用。嚴格高耗水行業用水定額管理,洗浴、洗車、游泳館、洗滌、賓館等行業,積極推廣低耗水、循環用水等節水技術、設備和工藝。加強城鎮供水管網檢漏和更新改造,推進供水管網分區計量管理。深化水價機制改革,推行節水獎勵制度,進一步提高節水型社會達標縣建設水平。積極開展節水示范建設,推動節水型企業、校園等各類節水載體建設。(區發展改革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水務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有效利用非常規水源。加強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多元、梯級和安全利用,將非常規水納入水資源統一配置,逐步提高非常規水利用比例。鼓勵在重要排污口下游、支流入干流等流域關鍵節點,因地制宜建設人工濕地水質凈化等生態設施,將處理達標后的尾水和微污染河水進一步凈化改善后,作為區域內生態、生產和生活補充用水。2025年年底前,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市下達的任務目標。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提高雨水資源化利用率。(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保障河湖生態流量。推進河湖水系連通,以恢復河流生態功能為核心,采取合理的疏導、溝通、引排、調度等措施,建立或改善河湖水體之間的水力聯系,打造河湖共生的生態水網。積極爭取水系聯通及水美鄉村建設試點,恢復農村河湖生態功能。加快確定重點河湖生態流量,強化河湖生態流量管控。加快河湖重要控制斷面監測站點建設,將生態流量監測納入水資源監控體系,建立重要河湖生態流量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機制。2022年年底前,納入市級名錄的首批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基本確定并開展管理工作,生態流量監管體系初步建立。2025年年底前,全面落實生態流量管理措施,納入市級名錄的第二批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目標基本確定并開展管理工作,生態流量保障程度顯著提升,生態流量監管體系基本建立,泗河等列入全國生態流量保障重點河湖名錄中的河流生態流量保障程度顯著提升。探索開展生態流量適應性管理,推進生態流量與經濟社會發展用水的協同協調管理。(責任單位:區水務局)
專欄4:水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重點工程
1.河道生態修復工程。實施洸府河治理項目,該項目主要處理對象為大禹污水處理廠出水,設計規模為30000m3/d。新建提水站、穩定塘、表流濕地,潛流濕地、進出水閘、引水渠等,鋪設輸水管道、新建維修道路、景觀綠地,改善周邊環境。計劃投資金額80000萬元。
2.中水回用工程。實施顏店新城污水處理廠中水凈化生態濕地工程項目,項目占地約94畝,處理規模l萬m2/d,濕地有效面積42000平方米,采取潛流+表流的處理工藝將顏店污水處理廠經過處理后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的中水再處理。
3.濕地建設工程。實施花海彩田濕地改造工程?;ê2侍餄竦毓こ添椖咳L約1.37公里,寬度約250米,規劃面積約35.36萬平方米。包括人工濕地、花海彩田、道路及附屬配套工程。
4.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濟寧市城區合流制管網改造工程,改造雨污合流管網108.7公里。實施3座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提質出水提標工程,2021年,3座城市污水處理廠外排水化學需氧量、氨氮指標達到地表水Ⅲ類;2022年,外排水化學總磷指標達到地表水Ⅲ類;2023年,外排水全部指標達到地表水Ⅲ類。
第七章實施系統防治推進土壤、地下水和農村環境保護
第一節強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統防控
加強空間布局管控。將土壤和地下水環境管理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守住土壤環境風險防控底線,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根據土壤、地下水污染狀況和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永久基本農田集中區域禁止規劃建設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禁止在居民區和學校、醫院、療養院、養老院等單位周邊新建、改建、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新(改、擴)建建設項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質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提出并落實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茖W劃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區管控模式與配套政策。(牽頭單位: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務局)
加強耕地污染源頭控制。解決一批影響土壤環境質量的水、大氣、固體廢物等突出污染問題。嚴格重金屬污染防控,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防范工礦企業新增土壤污染。結合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和地下水污染狀況調查成果,完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探索建立地下水重點污染源清單。加強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環境監管。按市級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督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嚴格落實法定義務。2022年年底前,新增重點監管單位完成隱患排查并落實整改。鼓勵土壤重點監管單位實施提標改造。加強土壤及地下水環境監管,定期對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地下水重點污染源周邊土壤、地下水開展監測。督促企業定期開展土壤及地下水環境自行監測。落實污染隱患排查制度,2025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輪排查整改。(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水務局、區自然資源局)
第二節推進土壤安全利用
持續推進農用地安全利用。實施農用地土壤鎘等重金屬污染源頭防治行動,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將符合條件的優先保護類耕地劃為永久基本農田。對安全利用類耕地,因地制宜制定安全利用實施方案,落實安全利用措施,進行安全利用率測算。擬開墾為耕地的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及時劃定新增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實施分類管理,加強重點監測。嚴格落實糧食收購和銷售出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和追溯制度,加強糧食收儲和流通環節監管,杜絕超標糧食進入口糧市場。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3%以上。(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有序推進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完成一輪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化工園區的隱患排查和改造提升。深化重點行業企業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按照省生態環境廳確定的典型行業企業名單,完成地塊及周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嚴格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完善部門聯動機制,以用途變更為“一住兩公”的地塊為重點,加強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將注銷、撤銷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及時納入土壤環境監管范圍,防止騰退地塊游離于監管之外。未依法開展或尚未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評估的土壤污染風險不明地塊,杜絕進入用地程序。對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行業的重度污染地塊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推廣綠色修復理念,加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和修復過程二次污染防控。健全實施風險管控、修復活動地塊的過程監管和后期管理機制。2025年年底前,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區自然資源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加強地下水環境監管
推動地下水環境分區管理。以飲用水水源保護為核心,開展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及供水單位周邊區域環境狀況和污染風險調查評估,建立完善地下水型飲用水水源補給區內優先管控污染源清單。非背景地質導致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或地下水質量為V類的,制定地下水質量達標方案或保持(改善)方案。(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自然資源局)
強化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開展地下水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估。按照要求,配合濟寧市生態環境局完成化工園區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和國控考核點位及周邊地下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根據《濟寧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方案》,配合推進地下水污染防治試驗區建設。地下水國控考核點位水質保持穩定。(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化工類工業聚集區編制“一區一策”地下水污染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強化生活垃圾填埋場等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探索地下水治理修復模式,開展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協同防治,開展地下水超采和地面沉降綜合治理。(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務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開展非法開采地下水專項清理整頓。加大地下水超采治理力度,推動地下水壓采和水源轉換,嚴禁地下水超量開采。嚴厲打擊非法開采地下水行為,強化部門協調和責任落實。(區水務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改善農村生態環境
扎實開展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推進農村改廁、生活污水、黑臭水體和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質量提升,2022年,完成72個涉農村生活污水治理,3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開展4個省級美麗鄉村示范村和13個市級美麗鄉村示范村創建;加大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笄菁S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支持發展養殖合作社,規?;B殖比重達到85%以上;持續加強秸稈禁燒管控工作;減少農藥使用量,全區農藥使用量較2020年減少4%。(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水務局、區畜牧獸醫事業發展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深入開展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實現村莊公共空間及庭院房屋、村莊周邊干凈整潔。鼓勵有條件地區結合農村環境整治,推動村民共建共治共享,加大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創建力度,深化美麗鄉村建設,開展美麗宜居村莊和美麗庭院示范創建活動。(區農業農村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統籌規劃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選取污水處理或資源化利用模式,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周邊農村延伸。鞏固提升農村廁所革命成果,因地制宜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效銜接。2023年年底前,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務。建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和水質監測制度,政府統籌安排運行維護專項資金,明確設施責任主體,確保穩定運行,對出水不達標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行升級改造。(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實施農村黑臭水體治理。2022年年底前,完成現有3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鞏固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成果,持續開展排查整治工作,確保實現農村黑臭水體動態清零。落實污染治理屬地責任,實現河長制體系向村級延伸,使農村黑臭水體得到有效治理和長效管護。進一步加強地面監測,形成農村黑臭水體常態化動態監管機制,對于新發現的農村黑臭水體及時納入清單管理。(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強化養殖業污染治理。2025年年底前,規模畜禽養殖場全部配套糞污處理設施,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2%以上。合理布局水產養殖生產,推進水產綠色健康養殖,嚴格水產養殖投入品管理,擴大生態健康養殖規模。(牽頭單位:區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加強種植業污染防治。強化秸稈禁燒工作,健全完善“地市督導、縣區組織、鎮街落實、村居參與”的工作網絡,壓實地方工作責任。開展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露天焚燒污染整治工作。實行“人防+技防”工作模式,綜合運用禁燒高清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高空了望等手段,加強對村邊地頭等重點區域和夜間18時至次日6時等重點時段露天焚燒管控;建立優化露天焚燒工作快速反應機制,通過對火點進行識別,實現“兩個第一”,即網格員可通過電腦、手機端第一時間發現火點位置,第一時間達到現場進行處置;嚴格落實地方禁燒監管目標責任考核和獎懲制度,提高秸稈禁燒工作力度和效能;禁止在城市建成區內焚燒落葉、樹枝、枯草等產生煙塵的物質和瀝青、油氈、橡膠、塑料、皮革、垃圾等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物質。推進秸稈全量化綜合利用,落實秸稈還田離田支持政策。2025年年底前,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6%以上。統籌推進廢舊農膜回收工作,健全完善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利用體系和長效機制。到2023年,農藥包裝廢棄物和農膜得到有效回收或無害化處理。(區農業農村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5:農村環境保護重點工程
實施小孟鎮南門村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改造項目,新建處理能力為450噸/日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建設改造污水管網2公里。實施小孟鎮太平村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改造項目,新建處理能力為25噸/日污水處理設施一座,建設改造污水管網1公里。
第八章統籌保護修復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第一節守住自然生態安全底線
加快推進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結果,統籌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銜接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交通、水利、河湖岸線保護利用等相關規劃,將不存在矛盾沖突的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環境極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完成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工作。(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生態保護執法監管。落實分級協同的生態監管評估機制。落實山東省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管辦法,及時核實、查處國家、省級和市級推送的遙感監測問題線索并監督保護修復情況。依法組織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督執法,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由相關部門依據職責依法依規處理。加強部門協同,完善執法信息移交、反饋機制。定期對生態保護紅線的保護修復成效進行評估。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加大案件辦理力度,確保賠償到位、修復有效。加大對擠占生態空間和損害重要生態系統行為的懲處力度,對違反生態保護管控要求,造成生態破壞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
第二節加強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加快構建集防洪、供水、生態等多功能于一體的現代水網。推行河流休養生息。深化河長制、林長制、田長制改革??茖W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到2025年,全區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2平方公里。深入推進城市增綠和綠化品質提升,科學規劃布局城市綠環綠廊綠楔綠道和城市通風廊道。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見綠,500米見園”的要求,構建多層次城市公園體系,建成“三季有花、四季常綠”的公園城市。到2025年,城區綠地率達到47%以上,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到17平方米。(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強化河湖生態修復。實施河湖菹草等水生植物綜合整治,定期打撈收割,減少菹草腐爛對河湖水質影響。提前謀劃3處人工濕地水質凈化工程,健全人工濕地運維資金保障機制。開展增殖放流,科學投放濾食性、草食性魚類,放流鰱魚、鳙魚、草魚等優質魚苗。(區水務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顏店新城建設管理服務中心、新兗鎮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加快采煤塌陷地整治。依據治理任務目標,結合塌陷地分布、現狀更新調查、治理進展情況,全區到2022年年底前穩沉和歷史遺留塌陷地治理率達到100%。根據能源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以及新舊動能轉換要求,制定煤炭企業限采、緩采、減采措施,不斷減少采煤塌陷地的形成,全區新增塌陷地面積年均減少6.6%。(區自然資源局、區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生態保護修復成效自評估。定期組織開展生態保護修復工程實施成效自評估,工程實施主體在實施修復全過程中,開展生態質量、環境質量變化情況監測。(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動生態質量指數提升。加強評價辦法的學習研究,全面做好生態環境質量指數(EQI)指標相關工作,提升全區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
提升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平。開展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加大珍惜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拯救力度,嚴厲打擊非法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行為。加強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生物安全宣傳教育。統籌就地保護和遷地保護,加強國家重點保護和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及棲息地、原生境的保護修復,連通重要物種遷徙擴散生態廊道,構筑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實施瀕危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保護,實施珍稀瀕危和極小種群物種搶救性保護,恢復提升重要保護物種、指示性物種野外物種種群數量。(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開展“放魚養水”等增殖放流活動,科學投放濾食性、草食性魚類,放養草魚、鰱魚等各類優質魚苗。(責任單位:區農業農村局)
加強生物安全管理。加強對外來入侵物種科普宣傳、實地排查和清除防治等工作,嚴格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完善監測和預警體系,持續開展自然生態系統外來入侵物種調查、監測和預警。加強松材線蟲、懸鈴木方翅網蝽、美國白蛾、蘋果綿蚜、日本松干蚧、刺槐葉癭蚊等外來入侵物種管控。加強對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等重點區域外來入侵物種防控工作的監督,落實生物安全法。(區農業農村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科技局、區財政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6:生態保護與修復重點工程
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工程。加強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實施國土綠化工程,實施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
第九章強化風險防控嚴守環境安全底線
第一節完善環境風險防控機制
加強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以涉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重金屬企業和化工園區以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等為重點,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和風險評估,及時更新重點環境風險源、敏感目標、環境應急能力及環境應急預案等基礎數據庫。突出重大時間節點和重要時期,緊盯重點產廢企業、?;返雀唢L險領域,加大隱患排查力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落實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制度,推進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分類分級管理。(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
嚴格環境風險預警管理。建立健全由風險源、風險源聚集區河流下游臨近斷面、出境河流斷面組成的環境風險預警監測網絡,開展分級定期監測,嚴格落實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和有效處置水環境風險隱患。協同推進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污染綜合防治、風險防控與生態恢復,建設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和風險防控示范工程。加強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運、利用處置全過程監控,及時發現和防范苗頭性風險。強化化工園區環境風險防控,化工園區完成環境風險預警體系建設。(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交通運輸局)
強化生態環境應急管理。堅持分級負責、屬地為主、部門協同的環境應急責任原則,以化工園區為重點,健全防范化解突發生態環境事件風險和應急準備責任體系,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按照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手冊,提升應急能力、規范應急準備與響應,分類分級開展基層環境應急人員輪訓。實施企業環境應急預案電子化備案,實現涉危涉重企業電子化備案全覆蓋,2022年年底前完成區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修編。推動重點流域上下游突發水環境事件專項預案編制。完善多層級環境應急專家管理體系。加強應急裝備配置,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增強實戰能力。(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安全生產、交通事故等可能造成次生環境影響的事件時,加強信息報告溝通,強化工作協調配合,及時、快速、穩妥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時消除環境和社會影響。(生態環境分局、區應急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務局、區委網信辦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持續開展公民環境與健康素養提升活動。探索構建生態環境健康風險監測網絡。推動開展生態環境健康風險識別與排查,建立生態環境健康風險源企業基礎數據庫,研究繪制生態環境健康風險分布地圖。探索開展區域生態環境與健康調查評估。逐步將環境健康風險納入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加強生物安全、室內環境健康等領域環境與健康科學研究。(生態環境分局、區衛生健康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二節加強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環境管理
優化提升危險廢物收集與利用處置能力。對產廢企業開展拉網式、起底式調查,全面摸清危險廢物產生、貯存和利用處置以及環境管理現狀。支持危險廢物專業收集轉運和利用處置單位建設區域性收集網點和貯存設施,開展小微企業、科研機構、學校等產生的危險廢物有償收集轉運服務。開展工業園區危險廢物集中收集貯存試點。推進企業、園區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能力和水平提升,鼓勵化工園區等配套建設危險廢物集中貯存、預處理和處置設施。支持大型企業集團內部共享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提升醫療廢物處置與應急能力。統籌城鄉醫療廢物處置,進一步完善醫療廢物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并覆蓋農村地區,實現醫療廢物應收盡收、全面覆蓋。加強醫療廢物分類管理,做好源頭分類。推進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全過程監控和信息化追溯。統籌新建、在建和現有危險廢物焚燒設施以及其他協同處置設施等資源,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設施清單,完善處置物資儲備體系,優化提升重大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保障能力。持續抓好醫療衛生機構疫情常態化監管,確保醫療廢物和醫療廢水及時有效安全處置。(牽頭單位:區衛生健康局;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強化危險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建立完善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清單。完善危險廢物監管體制機制。按照市生態環境局《關于貫徹落實危險廢物分級分類管理的通知》,探索分行業、分類別按照不同標準實施差異化管理機制。繼續推行重點企業視頻監控。依托市危廢信息化監管系統建立健全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技術支撐體系,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切實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和風險防控能力。加強危險廢物相關從業人員培訓。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開展全區工業固廢排查整治“回頭看”和歷史遺留問題“大走訪”活動,組織全區停工停產涉危廢企業專項排查。開展新一輪涉危險廢物排查整治活動。2022年底前,完成全區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考核評估。(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第三節深化重金屬污染綜合整治
持續推進重金屬減排。嚴格涉重金屬企業環境準入管理,新(改、擴)建涉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實施“減量替代”,嚴格控制重金屬污染物新增量。完善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依法依規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以結構調整、升級改造和深度治理為主要手段,推動實施重金屬減排工程,持續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生態環境分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持續開展重金屬重點企業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將符合條件的排放重金屬污染物企業納入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對排查存在問題的企業建立整治清單,制定整改方案,督促企業限期完成整改。按照“嚴控增量、消減存量、分類施策”的原則,嚴格涉重金屬行業環境準入,嚴格實施“減量替代”和“等量替代”。(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第四節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
防范固體廢物環境風險。堅持綠色消費引領源頭減量,提高資源化利用水平,最大限度減少填埋量。促進秸稈、畜禽糞污等主要農業廢棄物全量利用。完善廢塑料、廢鋼鐵、廢輪胎等廢舊物資回收體系。推行廢舊家電等耐用消費品生產企業“逆向回收”模式,搭建“互聯網+回收”應用平臺,鼓勵企業創新綜合利用技術,不斷提升廢舊物資循環利用水平。以煤矸石、粉煤灰、建筑垃圾等為重點,規范大宗工業固廢環境管理。摸排全區大宗工業固廢產生、貯存、處置利用情況,建立長效機制,加強和規范大宗工業固廢環境管理。開展非正規固體廢物堆存場所排查整治。構建集污水、垃圾、固廢、危廢、醫廢處理處置設施和監測監管能力于一體的環境基礎設施體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鎮和鄉村延伸覆蓋的環境基礎設施網絡。強化制度體系、技術體系、市場體系和監管體系支撐保障作用。探索建立城市固體廢物產排強度信息公開制度。規范廢舊物資回收利用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提升廢舊物資回收利用企業環境管理水平。加強快遞包裝綠色治理,推進大型電商和寄遞企業包裝物回收循環利用。2025年年底前,形成貫穿快遞包裝生產、使用、回收、處置全鏈條治理長效機制。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保持打擊洋垃圾走私高壓態勢不放松。(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綜合協調機制,健全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嚴格落實《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完善垃圾分類標識體系,健全垃圾分類獎勵制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回收、儲存、轉運、處理等設施。完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垃圾滲瀝液等污染物處理配套設施,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全過程監測監管網絡體系,提高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運行水平。有效運行廚余垃圾處理設施。建立有害垃圾收集暫存轉運體系,規范有害垃圾處置。加快建設再生資源分揀處理中心,提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類處理系統。鼓勵生活垃圾分類跨區域協同處置,實施生活垃圾跨區域處理生態補償制度。(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發展改革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強白色污染治理。加強塑料污染全鏈條防治。積極推廣替代產品,增加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綠色產品供給。有序限制、禁止部分塑料制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持續減少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賓館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遞塑料包裝等使用。持續開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門聯合專項行動,依法查處生產、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和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生產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產品,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等違法行為。常態化開展河湖水域、岸線、灘地等重點區域塑料垃圾清理。推進農膜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深入開展廢舊農膜回收以舊換新試點。(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市場監管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科技局、區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積極開展“無廢城市”建設。配合濟寧市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等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立全程閉環餐廚垃圾回收利用體系,扎實推進垃圾分類處置。合理布局建筑垃圾轉運調配、消納處置、資源化利用設施和餐廚垃圾處理處置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分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按照《濟寧市“無廢城市”建設工作方案》,對標學習省內外“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城市的工作機制、項目實施、管理制度等成熟經驗,配合推進濟寧市“無廢城市”建設。(生態環境分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教育和體育局、區統計局、區郵政管理局、區供銷社、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黃河流域“清廢行動”。根據國家衛星遙感解析、群眾信訪舉報形成的疑似固廢傾倒問題清單,組織開展現場核查。對不屬實的,申請剔除出清單;屬實的,制定整改方案進行清理,追溯污染源頭,依法處置。(生態環境分局、區水務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自然資源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局、區交通運輸局、區郵政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加強核與輻射安全監管
健全核與輻射安全監管機制。落實核與輻射安全監管責任,提升核與輻射應急、輻射安全管理、輻射環境監測等能力,保障核技術利用安全。完善輻射安全培訓制度,完成輻射防護安全監督員輪訓,對核技術利用領域輻射工作人員依法組織開展輻射安全與防護知識考核。落實輻射安全許可制度,持續加強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輻射安全監管。配合省、市生態環境部門做好放射源在線視頻安全監控系統維護。(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局)
加強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防范。嚴格落實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分類管理制度,加強輻照、探傷等高風險活動輻射安全監管,做好高風險移動放射源實時監控系統運行維護。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全區輻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開展隱患排查整改問題“回頭看”,加強廢舊放射源安全管理和收貯工作。開展風險指引型核與輻射安全監督檢查,加強現場監督監管能力,實現所有涉源單位從嚴監管“全覆蓋”。(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衛生健康局、公安分局)
完善核與輻射應急響應體系。修訂《濟寧市兗州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并印發實施,參加全市輻射事故應急比武和演練,開展全區輻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做好應急備勤工作,保障重大活動輻射安全。完善核與輻射應急物資儲備,加強對輻射應急物資的統一監督管理。提升各級輻射應急監測儀器裝備水平。(區政府辦公室、生態環境分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局、區委網信辦、公安分局、區衛生健康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六節加強新污染物治理
制定實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動方案,針對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內分泌干擾物等新污染物,實施調查監測和環境風險評估,建立健全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制度,強化源頭準入,積極落實相關環境風險管控措施。(生態環境分局、區衛生健康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發展改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十章健全治理體系提高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第一節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統籌協調機制
落實黨委、政府領導責任。認真落實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區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健全生態環境委員會工作機制。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將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巡視巡察、干部監督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內容,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區紀委、區審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嚴格落實《濟寧市兗州區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職責》,夯實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各部門共同發力,促進結構轉型和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作用。研究推動解決生態環境保護重要問題,加強統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日常工作機構有場所、有人員、有經費。健全生態環境部門與相關部門聯系會商、聯動執法、聯合響應機制。將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作為壓實部門責任、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實行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加大對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偵辦力度。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做到應賠盡賠。加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線索篩查、重大案件追蹤辦理和修復效果評估。推動行政處罰、刑事司法、公益訴訟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有效銜接。(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檢察院、區自然資源局、區財政局)
第二節深化生態環境制度落實
深化落實排污許可制。全面落實以排污許可制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強化固定污染源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加快推進環評與排污許可銜接融合,推動總量控制、生態環境統計、生態環境監測、生態環境執法等生態環境管理制度銜接,實現重點行業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監管執法全閉環管理。持續做好排污許可證換證或登記延續動態更新,鞏固提高排污許可證及執行報告填報質量。建立以排污許可證為主要依據的生態環境日常執法監督體系,加強排污許可證后管理,開展排污許可專項執法檢查,落實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按照省、市統一部署,推進排污權市場化交易。(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圍繞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實施排污總量控制,高質量完成“十四五”總量減排目標任務。落實國家建立非固定污染源減排管理體系的要求,實施非固定污染源全過程調度管理,強化統計、監管、評估。統籌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一批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協同減排工程。深度挖掘減排潛力,全力挖潛減排項目,全面完成年度四項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健全污染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多領域推進綠色發展。圍繞節能降耗低碳,推進綠色制造、綠色交通、綠色建造,2023年年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效。(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落實環境治理信用制度。建立環保政務失信記錄,健全政務失信信息共享交換機制,依托“信用中國(山東濟寧)”網站等依法依規逐步公開,強化環保政務信用信息使用。嚴格執行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依據評價結果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嚴格落實黑名單制度,將企業和服務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社會化環境檢測、危險廢物處置、環境治理及設施運營、清潔生產審核、污染場地風險調查評估等領域的違法違規信息記入企業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向社會公開。落實國家強制性環境治理信息披露辦法,督促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披露環境信息。以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為抓手,提高企業環境信息和數據質量。(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全力推進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整改。堅定不移抓實中央和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強化調度督導,對整改工作滯后的,采取預警通報、掛牌督辦、約談問責等措施,推動督察整改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區生態環保督察整改指揮部辦公室)
第三節健全生態環境市場激勵機制
規范環境治理市場。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打破地區、行業壁壘,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環境治理與服務投資、建設、運行。落實環保服務高質量發展工程,完善治污正向激勵機制,引導資源環境要素向優質企業、優勢產業和優勢區域集中。規范市場秩序,加快形成公開透明、規范有序的環境治理市場環境。(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商務局、區市場監管局)
深化生態環境價格改革。改革完善污水、垃圾處理收費定價機制和征收標準。合理確定再生水價格,由相關主體按照優質優價原則自主協商定價。對于提供公共生態環境服務功能的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污水資源化利用。(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區水務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
第四節強化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建設
健全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體系。加快補齊應對氣候生態監管、農業農村、移動源等領域執法能力短板,推進執法能力規范化建設。強化生態環境監管與技術支持基礎能力建設。健全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控體系,推動將在線監測數據作為執法依據。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加強部門聯動和協同配合,積極參與跨區域跨流域聯合執法、交叉執法。探索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差異化執法。積極推進將生態環境保護行政執法事項納入地方綜合行政執法指揮調度平臺統一管理,推行“互聯網+統一指揮+綜合執法”。加強環境執法力量,實行“局隊合一”。落實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制度,按照有關部署,統一生態環境執法人員著裝、證件、車輛及執法裝備。(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逐步完善高質量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領域、要素、區域全覆蓋,著力提升環境質量、生態質量、污染源監測智慧感知水平和生態環境監測信息化水平。完善涵蓋大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溫室氣體、噪聲、輻射等全部要素的環境監測網,著力提升PM2.5和O3協同監測與預警、移動源排氣監控網絡建設、地下水環境監測、重點流域水生態調查監測水平。建成覆蓋全區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實現水環境質量監測站點到跨縣(市、區)斷面。推進天空地一體生態質量監測網絡建設,基本覆蓋生態保護紅線和重要水體。推動重點排污單位在線監控設施“應裝盡裝”,對小微企業實施治污設施電量監控。嚴格落實排污單位主體責任。推進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數據質量和信息公開制度。(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完善生態環境監測體系。統籌環境監測機構污染源監督監測,加強與相關部門、單位聯合行動,提升測管融合協同效能。規范排污單位和工業園區污染源自行監測,完善污染源執法監測機制,開展排污許可自行監測監督檢查。研究建立生態環境監測協調機制,推進監測調查、科研觀測等基礎設施統一規劃與共建共用,加強監測監管數據共享。加強對排污單位和各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監督管理,確保監測數據“真、準、全”。按照“屬地為主、就近協同、資源共享、上級支援”原則,完善應急預警監測響應。(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提升生態環境信息化水平。利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提升精細化服務感知、精準化風險識別、網絡化行動協作的智慧環保治理能力。加強生態環境數據資源規劃,建立統一的數據資源體系和目錄,推進數據資源實現深層次、高質量共享開放。依托數字社會、數字政府建設,建立社會經濟與資源環境數據要素資源體系。強化數據挖掘,加強基于大數據的關聯分析和融合應用,推進生態環境大數據智能算法和業務模型研發,提升環境質量預測預報和污染溯源能力。(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大數據中心、區科技局)
全面提升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全面推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立基于排污許可證的排污單位監管執法體系和自行監測監管機制。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動監控為主的非現場監管執法體系,強化關鍵工況參數和用水用電等控制參數自動監測,到2025年,現場執法頻次壓減30%以上。加強移動源監管能力建設。深入開展生活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整治。全面推行“生態警長”工作機制。全面禁止進口固體廢物,保持打擊洋垃圾走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傾倒、處置等環境違法犯罪,嚴肅查處環評、監測等領域弄虛作假行為。(生態環境分局、公安分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加強生態環境科技創新支撐
全面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以生態環保產業項目為抓手,強化綠色技術產學研協同攻關,加大對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完善綠色技術創新引導機制,形成研究開發、應用推廣、產業發展貫通融合的綠色技術創新局面。加強科研平臺建設。加快推進生態環境智庫建設,健全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委員會和專家庫,在民主協商、決策咨詢等領域充實生態環境保護專家,提高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加強生態環境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創新生態環境治理模式。調動全社會參與生態環境治理的積極性,運用市場化手段,深入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開展環保管家、環境綜合治理托管服務模式、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等試點。(區科技局、區發展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開展生態環境重點領域科技攻關。加大生態環境保護科技研發力度。推進綠色低碳技術研究,開展PM2.5和O3協同控制、大氣污染物與溫室氣體排放協同控制、基于大數據的區域大氣環境污染物監控預警、典型行業碳捕集碳匯關鍵技術、硫酸鹽和氟化物治理技術、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與區域協同處置、秸稈和糞污高效低成本綜合利用等領域的科技創新。(區科技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推進綠色科技創新成果應用。支持重點綠色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應用,組織開展生態環境專家科技幫扶企業行動。圍繞節能環保產業,鼓勵相關企業申報省重點實驗室、省技術創新中心和省創新創業共同體等創新平臺,助力節能環??萍汲晒D化。實施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生態保護與修復、城鄉綠色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綠色技術研發重大項目和示范工程。開展各類節能降碳、污染防治、清潔生產、新能源循環利用及生態修復等綠色技術遴選,加強推廣應用和技術指導。(區科技局、區發展改革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專欄7:生態環境治理能力重點工程
1.生態環境執法監管能力建設工程。推進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配備移動執法工具包,移動執法設備,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PID)、便攜式水污染物監測設備等現場執法輔助設備。配備執法執勤用車。開展執法業務培訓項目、執法監管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
2.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工程。加強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實施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程;提升大氣監測能力,實施VOCs走航設備、氣溶膠激光雷達、便攜式非道路移動源監測設備等采購項目。實施監測質量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和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控制平臺建設項目。
3.生態環境科研支撐工程。實施生態環境科技創新能力建設工程,開展重點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項目研究,開展生態環境先進技術工程示范。
第十一章引導全民參與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
第一節增強全民生態環保意識
加強生態文明教育。將生態文明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學校教育教學活動安排,培養青少年生態文明行為習慣。在區黨校(行政學院)開設生態文明教育課程。推動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積極開展生態文明培訓。推進生態環境保護職業教育發展。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積極創建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實踐基地。創新生態環境保護培訓方式,以警示片、守法考試、網上答題等為載體,加大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排污許可等培訓力度,提高環境管理和排污企業相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法律意識。(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教育和體育局、區科協、區人社局)
繁榮生態文化。加強生態文化基礎理論研究,豐富新時代生態文化體系。加大生態環境宣傳產品的制作和傳播力度,結合地域特色和民族文化打造生態文化品牌,研發推廣生態環境文化產品,選樹一批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鼓勵文化藝術屆人士參與生態文化作品創作,豐富生態文明建設題材文學、影視、詞曲等。開發體現生態文明建設的網絡文學、動漫、有聲讀物、游戲、短視頻等,制作一批生態環境保護公益廣告。利用六五環境日、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等重要時間節點,廣泛宣傳生態文化。(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和旅游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鼓勵開展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環境保護模范城市、“無廢城市”創建。鼓勵開展美麗城市、美麗鄉村、美麗園區等建設。(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第二節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推進全民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組織開展各類環保實踐活動,全面推行綠色低碳的消費模式和生活方式。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積極踐行“光盤行動”,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等陋習。鼓勵賓館、飯店、景區推出綠色旅游、綠色消費措施,嚴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在機關、學校、商場、醫院、酒店等場所全面推廣使用節能、節水、環保、再生等綠色產品。加強對企業和居民采購綠色產品的引導,結合移動互聯網和大數據技術,建立和完善綠色消費激勵回饋機制。加強綠色產品和服務認證管理,完善認證機構信用監管機制,鼓勵電商平臺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開展綠色生活綠色消費統計,定期發布城市和行業綠色消費報告。(區文化和旅游局、生態環境分局、區商務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推進綠色生活設施建設。大力推進綠色出行,深化公交都市建設。健全完善綠色交通體系,推動城市慢道建設。推進城市社區基礎設施綠色化,推廣節能家電、高效照明產品、節水器具,強化社區垃圾分類投放的宣傳與推進。(牽頭單位:區交通運輸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部署,評選命名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商場等,健全綠色生活創建的相關制度政策,推行《公民生態環境行為規范(試行)》。(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區發展改革局、區婦聯、區教育和體育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商務局、生態環境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三節營造寧靜和諧的生活環境
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強化聲環境功能區管理,開展聲環境功能區評估與調整,在聲環境功能區安裝噪聲自動監測系統。在制定國土空間規劃及交通運輸等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項目和區域開發改造所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提高噪聲防控標準。加強建筑物隔聲性能要求,落實新建住宅隔聲性能驗收和公示制度。嚴格夜間施工審批,鼓勵采用低噪聲施工設備和工藝,強化夜間施工管理。嚴厲查處工業企業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以解決群眾關心的噪聲污染問題為突破口,實施噪聲污染防治行動,到2025年,全面實現聲環境功能區質量自動監測,聲環境功能區夜間達標率達到85%。(生態環境分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減少工業噪聲排放。開展工業噪聲污染擾民排查,建立重點噪聲源排放企業清單。督促企業完善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嚴格控制夜間生產時間,落實噪聲自行監測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結果。嚴控城區范圍內高噪聲排放項目審批,從源頭減少噪聲排放。強化監督執法,加強監督性監測,依法查處噪聲排放超標擾民行為。(生態環境分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公安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建筑施工噪聲控制。開展建筑施工工地噪聲擾民排查,建立夜間施工工地管理臺賬,嚴厲查處未經審批的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污染、擾民現象。推動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周邊或群眾反復投訴的在建工地安裝噪聲自動監測設備。規范建筑施工夜間審批流程,嚴格落實夜間施工審批公告制度。(牽頭單位: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配合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加強交通噪聲管理。規范機動車鳴笛管理。加強道路降噪治理,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可能造成環境噪聲污染的高速公路,應當對敏感區域、重點區域和路段,采取安裝聲屏障等有效措施,控制沿途環境噪聲污染。(區交警大隊、區交通運輸局、區公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加大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加強對文化娛樂、商業經營等社會生活噪聲熱點問題日常監管和集中整治。研究制定公共場所文明公約、社區噪聲控制規約,鼓勵創建寧靜社區等寧靜休息空間。(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公安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四節開展生態環保全民行動
發揮政府機關作用。黨政機關要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健全節約能源資源管理制度,強化能耗、水耗等目標管理。推行綠色辦公,加大綠色采購力度,擴大綠色產品采購范圍。(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區財政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落實企業生態環境責任。加強企業環境治理責任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從源頭防治污染,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生產工藝技術,積極踐行綠色生產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履行污染治理主體責任。拓展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覆蓋范圍。排污企業實行自我申報、自我治理、自我管理、自我監測、自我公開、自我承諾,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相關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鼓勵企業通過設立企業開放日、環境教育體驗場所、環保課堂等多種方式向公眾開放,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公益活動。(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充分發揮各類社會主體作用。鼓勵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制定措施,動員廣大職工、青年、婦女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行業協會、商會應發揮橋梁紐帶作用,促進行業自律。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等參與環境社會治理的途徑,搭建平臺和載體。廣泛發展生態環保志愿服務項目和志愿者隊伍。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引導具備資格的環保組織依法開展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等活動。鼓勵公益慈善基金會助推生態環保公益發展。鼓勵將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區工會、團區委、區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公眾監督與參與。繼續推進環境政務新媒體矩陣建設,完善例行新聞發布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加大環保信息公開力度。繼續推動環保設施和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向社會開放。推進信訪投訴舉報工作機制改革,完善公眾監督和結果反饋機制,完善“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核查成效—分析研判—集中治理”全鏈條閉環工作機制,利用“信、訪、網、電、微”等渠道,充分發揮信訪投訴舉報信息“金礦”作用,暢通群眾參與生態環境監督渠道,建立有效的監控數據及信訪、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問題的處置核查機制。大力宣傳生態環境保護先進典型,鼓勵新聞媒體設立“曝光臺”或專欄,對各類破壞生態環境問題、突發環境事件、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和跟蹤。健全環境決策公眾參與機制,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配合單位:區委宣傳部)
第十二章加強規劃實施保障
第一節加強黨的領導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將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各領域,確保習近平總書記對山東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落地落實。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壓實各級黨委、政府的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凝聚全社會力量,共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
第二節強化組織實施
統籌抓好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制定并公布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重點任務,編制生態環境專項行動方案,落實目標任務。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定落實方案計劃,強化部門協作和地方指導,推動目標任務落實。各鎮街、各有關部門編制相關規劃時,要與本規劃做好銜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生態環境分局每年向區政府報告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責任單位:區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
第三節落實資金保障
落實環境治理財政支出責任,把生態環境保護作為財政保障重點,逐步建立常態化、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積極落實國家、省、市綠色投融資、綠色信貸等金融政策。落實農業生產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政策,支持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和綠色種養循環農業試點。落實生態文明建設財政獎補機制。加大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財政支持力度。全力推進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落實。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引導調控社會資源,拓寬投融資渠道,綜合運用土地、規劃、金融、價格多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積極推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準公益性和公益性生態環境保護項目。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方式設立環境保護基金。鼓勵創業投資企業、股權投資企業和社會捐贈資金增加生態環保投入。多措并舉籌集資金,推動南四湖流域、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項目建設,加大對農村清潔取暖、老舊柴油貨車淘汰、新能源或高排放階段柴油貨車和非道路移動機械迭代更新、農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美麗河湖建設等重點任務的資金保障。(牽頭單位:生態環境分局、區財政局;配合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兗州區支行)
第四節推進隊伍建設
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創新平臺建設。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固廢和化學品環境管理、土壤環境監管等急需緊缺領域以及自然資源、水利、農業農村、林草、氣象等部門生態環保隊伍建設。要統籌任用生態環保干部,加強交流使用。穩定鎮街專職生態環保干部隊伍建設,提升基層生態環境隊伍能力。通過業務培訓、比賽競賽、掛職鍛煉、經驗交流等多種方式,提高業務本領,建設“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生態環境分局、區自然資源局、區水務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第五節推動落實評估
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本規劃要求,積極推進任務落實,每年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總結。生態環境分局會同相關部門圍繞本規劃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大工程進展情況進行調度,依法開展規劃實施評估,強化動態管理,努力提高規劃實施的效果。在2023年、2025年年底前,分別對本規劃執行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和終期評估,評估結果向區政府報告,向社會公布。積極建設政府與企業、社會的互動平臺,健全信息溝通和交流機制,充分調動全社會力量,增進最大共識度,形成最大凝聚力,促進規劃有效實施。(責任單位:生態環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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